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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推进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整改省、市、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特点,进一步明确管控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加强联防联控,强化调度预警,严格落实工作机制,严格采取严管重罚、严考重责等防控措施,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局尽心尽力尽责。

  二、工作目标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xx%以上,实现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建筑施工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整改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施项目,预拌混凝土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xxxx-xxxx年)》《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xxxx年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构建企业日常自查、建设监理单位巡查、监管单位督查的联动防控体系,对落实“x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转发《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增加xx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建筑面积超过x万平方米或者投资超过xxxx万元的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装视屏监控系统的要求;工程量超过xxxxx立方米的大规模土石方作业施工现场要安装视屏监控系统。全面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按照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要求,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污染程度。对施工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建设项目将进行停工整改,不达标新建项目一律不许开工建设,未完成整改的续建项目一律不许复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强行复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一律给予法律规定的高限处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和扬尘污染治理处罚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与监理、施工企业项目投标相挂钩。同时,协调环保、公安、城管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强力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的施工环境。

  (二)全面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项目参建单位要依法依规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对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范标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结合《关于印发<xx省打击建筑施工现场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从严从细落实施工区域标准围挡、施工物料覆盖堆放、工程渣土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驶出车辆冲洗清洁、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平整、施工环节所有进行土石方或与土石方相关的施工一律落实湿法作业和“六个百分百”标准。暂时不能开工的空置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x个月的,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所有建设工地一律承诺履行“六个百分之百”,所有工地一律落实执法人员、环保员、施工管理员、网格员“四员”管理制度并现场公示,所有工地一律上图监管,凡是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和“四个一律”标准的全部停工整改,实施高限处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强力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本质水平。

  (三)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建设单位要按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监理企业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履行监理职责,加大监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严把费用审批关口,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申请使用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相结合,全程监督施工企业把此项费用落实到施工各个环节,对达不到条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审批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切实保障整治措施落地。

  (四)突出行业重点,严把扬尘污染防治关口。全县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管理的通知》、《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关于加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指导并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站点在生产和运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各项措施,厂区道路要硬化,站点内物料堆放要设立厂棚及围挡;厂棚内堆放物料要安装洒水、喷淋抑尘设备;装料、卸料时设有防尘等抑尘措施;按整治要求达到物料储存封闭化、产品生产工厂化;运输车辆清洗化,严防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对周边城市道路、环境造成污染。对违反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限期未整改到位不达标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一律停产整顿。

  (五)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细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和隐患排查制。施工项目专职安全员要配合监理每天对现场施工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定时限、定人员、定措施、定资金加以整改,并形成专项检查整改台账。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要对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规标准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和用品,每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与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延期、企业诚信和评奖挂钩,促使施工企业落实现场扬尘防治责任。

  五、全面加强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坚决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扛起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要认真研判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和漏洞,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履行好建筑施工环境保护职责,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履职尽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要果断责令停工整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保证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查、改、治并举,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不留后患,通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约谈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手段,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震慑一片,充分发挥案例规范引导作用,起到广泛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三)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确保工作成效。要建立和完善追责问责机制,要对扬尘治理隐患排查喊口号、装样子、出工不出力的个人和对隐患治理不重视、不在乎、敷衍塞责的企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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