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党课
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党课
同志们:
根据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一起就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这一主题,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都知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
就当前各级党组织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议事不民主。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较差,“随大流”现象比较突出,认为党委、支部会议就是主要领导“拍板定调”,凡事“看脸色、听话音、顺杆爬”,缺乏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对工作不研究、不思考,开会只出人不出力,人到心不到,提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对一些实质性问题,不敢大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有的不够自觉,开展党内批评时,不愿讲问题,怕问题讲多了影响相互关系,即使讲问题,也是讲自己多,讲别人少,讲工作多,触及思想少,讲一般性问题多、讲敏感问题少。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造成党委、支部集体议事质量不高,影响决策的科学性。二是规矩不落实。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缺乏全局观念,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跟自己分工有关的问题就发表意见,跟自己关系不大的工作就随声附和,不发表或少发表个人看法,只求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无原则地一团和气,导致党内生活“一潭死水”。有的习惯站在部门或个人的利益上思考和处理问题,把一些庸俗的思想作风带到党委、党支部领导工作中,讲交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利益不讲政策规定,对涉及部门或个人利益时“据理力争”,给党委、党支部决策增加阻力。有的在自己的意见被多数同志否决后,固执己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对已作出的决议发表不同意见,妨碍决议落实。三是责任不担当。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习惯把责任往上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交办的事情拖来拖去,最终杳无音讯;有的热衷于将责任下移,接到任务后,转身马上交给相关下级单位或个人,不教方法经验,只顾下压任务,“履责”变“推责”。有的担当意识不强,对一些需要多个单位参与的工作,没有主动跟进协调,出了问题后,就以集体研究决定为借口,互相推诿扯皮,不敢担负责任。有的在执行决议过程中,自作主张,自以为是,违背集体决定,导致决议着不了地。四是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分管工作上级推一下动一下,对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习惯坐等上级意见和政策;有的对基层工作推动迟缓,久不见成效等现象,习惯于指责,思想发动不够,督察问效不力,没有反思自己是否提出工作思路、解决办法、帮助协调。有的有畏难情绪,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认为工作容易得罪人,找借口百般推诿,遇事打哈哈,发现苗头不提醒,出现问题不批评。有的对分管工作讲的多、实干少,部署多、落实少,更有甚者遇到困难绕着走,遇难事就想撂挑子,不正视问题。
以上问题,主要是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到位、不够彻底导致的。结合个人的工作经验和近期工作思考感悟,就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我认为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担好“三个责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作为班子成员,我们要重点担起“三种责任”:一是担起参政议政的责任。社会上公认的东西,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但是在科学的发展史上,真理往往是少数人发现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充分听取每个人的意见建议。各级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自身“一票权”的观念,主动参政议政、主动献计献策、主动协调跟进。要自觉排除年龄、资历、职务等因素形成的思想障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发表意见,解决开口称职务、抬头看眼色、议事探口气等现象,正当行使权力,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义务。二是担起民主决策的责任。在每个人心里,既有“只要对自己有利就行”的利己心,也有“即便牺牲自己,也要帮助他人”的利他心,在做出某项决定的时候,哪怕夹杂些许私心,都会影响判断的正确性,结果就会导致错误和失策。我们要发挥好“主人翁”作用,把“利他之心”作为议事决策的判断基准,以坚强的政治原则和高度的事业心,自觉参与集体领导。对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意见,敢于讲真理、讲原则、讲正气,讨论发言时坦率直言,涉及敏感问题时公道正派,履职尽责,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有“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意识,善于换位思考,始终站在大局的高度、领导的角度,领会意图,把握精神,谋划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积极发表一些有分析、有见地的意见,成为全局工作的谋划者和推动者,使党委、支部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三是担起依法决策的责任。当前,部分基层党组织还是存在以正副书记碰头代替支部讨论、行政会议与党内会议混为一谈,甚至以支部会议记录代替党内生活的现象,这是党组织涣散的表现,必须坚决整治。要把严格落实议事规则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固化法纪观念,强化程序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用议事程序的完整性来保证党委、支部决策的严肃性。特别是在一些重大决策及敏感事项上,要始终坚持规定和标准,不能因为外部关系、人情关系、领导“示意”等多重压力而放松标准,决不能离开原则讲感情、违背原则搞变通,要站得直、立得稳,有理有据地提交党委、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二、处理好“三种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重点理顺“三种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是根据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体现为“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一个党员不论他能力多大,起多大作用,他都不过是共产党这个大集体中的一分子,应该是站在党内来领导和推动整个党,而不是站在党外或党的头上来领导党。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服从组织、依靠组织,个人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相反,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就如无源之水,最终难免走上歧路。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正是千千万万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相信党、依靠党,听党话、跟党走,我们党才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相反,“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的个人主义的种种表现,比如,组织安排的事,于己有利抢着干;组织任命的职务,老觉得亏了自己,动不动就闹情绪;组织做出的决定,执行时做“选择题”,讨价还价。这些,都是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关系。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要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要处理好变通与执行的关系。在执行党委、支部的决议和决定时,全体同志要做到令行禁止,不曲解、不变通、不迟疑、不讲价、不计较个人利害得失,更不能凭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进行反映,但在党委、支部没有改变决议之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或擅自降低执行标准和要求。要身体力行,不仅自己要模范带头,而且要宣传、组织、领导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使之变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因此,组织一旦作出决定后,无论是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创造性执行的责任,没有拒不执行权力。三是要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在党内,党员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讨论党内事务,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党内的自由是以遵守党的纪律为前提的。各级班子成员要高悬原则“利剑”,立起规矩“戒尺”,始终把坚持原则作为议事决策的基本准则,敢于做到公道正派、敢于指出问题、敢于自我批评。对于党委、支部的工作,委员与正副书记一样,负有重要责任,不能有任何依赖和不负责任的思想,要与书记、副书记同舟共济、恪职尽责;讨论问题时,要力争拿出独到的见解,不能当“点头”委员;要勇于打破情面,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只看正副书记的“脸色”,怕影响团结,就违心地投赞成票;要对整个班子工作负责,不能把个人恩怨带进党委、支部会议,影响决议的形成。只有挺直腰杆较真、硬起手腕较真、一视同仁较真、持之以恒较真、领导集体较真、依法依纪较真,才能啃下“硬骨头”、赶走“拦路虎”、搬走“绊脚石”,确保队伍的风清气正。
三、抓好“三个环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提高党的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保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大家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会前深入调研论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次好的党委、支部会议,就像组织一台精彩的文艺演出,既要有台上的功夫,更要有台下的功夫。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开会要事先通知”,“如果没有准备,就不要急着开会”。各级班子成员,在收到上会议题时,要对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思考,多看两眼、想深想细,特别是对一些影响全局、长远发展的方案、规划、措施之类等议题,不了解的要问清问细,自己不肯定的要通过多深入实际,多倾听下面的意见,或者找相关的单位、人员核实。只有这样,在会上讨论问题、发表意见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班子成员在议题上会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不明之处,可提前沟通酝酿,这也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会中积极参与讨论。这是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方式。所谓集体领导,是指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是实现正确领导的关键。“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个人阅历和知识结构不一,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水平也不尽相同,在讨论问题、做出决策时,自然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发出“多种声音”。这“多种声音”,正是坚持集体领导、形成科学决策的基础,是真正的实事求是,应该鼓励和提倡。在党内可怕的并不是“多种声音”,而是“鸦雀无声”,或是会上一种声音、会下“多种声音”。我们要不断地用“作为人,何谓正确”来扪心自问,拿出勇气,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让党委、支部掌握真实情况,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把正确的事情贯彻到底。三是会后抓好分工落实。坚持分工负责,就是将党委、支部集体做出的决策,按照班子分工落实到成员,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各级班子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切实履行自己所担负的行政职责,认真负责地针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绝不允许各行其是,东打一耙,西甩一杆。落实好分工负责主要遵循三项原则:首先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支部作出决议后,要对决议进行责任分解,将工作目标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把完成任务的标准、时限、措施、要求讲清楚,进行定人,定位,定责,进一步增强决策落实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是“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多方面、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由具体牵头负责的班子成员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动落实,确保事半功倍;再次是按照“职责相近、防止遗漏”的原则,班子成员主动相互补位,在工作上形成互为补充、互相支持的局面,确保工作的周密性和连续性。同时,大家要把握好“督办”和“指导”的关系,杜绝做“甩手掌柜”。领导干部如果缺乏信念,只知迎合下属,不严格要求,看上去很有爱心,结果却是害了下属,小善最终成为大恶。相反,抱有信念,对下属严格指导的领导干部,可能会令人感到不亲切,但是从长远来看却能培养下属,使其成长,这就是大善。施行大善时,看起来不讲情面,这就是“大善似无情”。因此,大家要加强跟踪督办和亲力抓落实,既要敢于严格指出问题,又要善于传授工作方法,提高党委、支部议事决策的执行力。
四、增强“三种能力”。要正确处理好服从组织与创造性开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对于组织决定的事项,既要坚决服从,不在组织决定上作选择、搞变通,又要在个人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重点要提升“三种能力”:一是提升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习总书记说过,“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这句话永远都不会过时。情况在不断的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解决能力不足、克服“本领恐慌”的办法,就是学习。再优秀的人,也不能通晓所有知识,但决策往往涉及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与工作有关的知识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大家也不要为了学习而学习,要多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看有什么方法可以改进,什么模式可以创新,用所学知识指导我们的工作。二是要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把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我们要坚持把广大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要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党委、支部工作重心,注重科学统筹,办实事、戒空谈,不提脱离实际的指标,不断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实效性。要始终紧盯党员需求,对人才培养、信息技术、装备配备等基础性工作,坚持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抓,在日积月累中夯实基础。三是要提升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习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前,我们各级有的领导干部还是一味强调服从组织决定,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对个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畏畏缩缩,不敢放开手脚,推一推动一动、拉一拉转一转,看起来是“听话”,实质是思想懒惰、不求上进、对集体和本人都是不负责任。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藩篱,只要不违反上级规定、法规不禁止的,只要是发展有需要、基层有呼吁、党员有期盼、人民有要求的,只要是别的单位能做,就要大胆向前冲,决不能让过时的思想束缚了我们的行动,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是党性强的表现。要把握形势变化,打破条条框框,开动脑筋创意创新创造,探寻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努力做到“见人之所未见,想人之所未想,干人之所未干”。
思想入列,行动才能整齐;思想上看不齐,行动上永远标不齐。民主集中制能不能贯彻执行好,首要的是看各级班子有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各级班子要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唱一台戏”,聚精会神“同谱一首曲”,始终保持一个声音、一致步调,汇聚起“掏心见胆、握指成拳”的强大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