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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计划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聚力破解矛盾问题,守牢风险防控底线,强力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确保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红色基因传承贯穿于每项工作的全过程。

  3.加大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力度。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工作绩效和领导班子等考核,定期组织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督办。

  (二)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

  4.持续推广落实“尊崇工作法”,按照“七个一”即“一域一队伍”“一人一台账”“一家一对接”“一周一活动”“一月一堂课”“一季一走访”“一年一评选”的要求,镇街打造1至2个示范点,通过示范引领将“尊崇工作法”的主要内容在基层落地,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和熟练运用“尊崇工作法”。

  5.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机制。召开推广“尊崇工作法”现场推进会,组织督导组到各镇(街)督查指导“尊崇工作法”的推广工作。

  6.将“尊崇”的理念贯穿到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政治引导、移交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军休服务、褒扬纪念、双拥工作等业务工作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特色做法,为“尊崇工作法”注入丰富的实践内容。

  7.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尊崇工作法”的内容、推广程序和操作办法,大力宣传各镇(街)在推广“尊崇工作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8.创新“党建+”模式,研究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

  9.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解读。

  10.挖掘和选树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开展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和学习宣传,配合做好全省、全市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传工作。

  (四)高标准完成移交安置任务

  11.完善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办法,实行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进一步提高安置的科学性和人岗匹配度。

  12.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精准优质安置,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

  13.深入实施“三请三回”工程,着力推动项目的签约和落地。开展“迎接退役军人返乡”活动。

  (五)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14.重点抓好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帮扶,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区、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

  15.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审查,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每年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至少2次以上。

  16.响应省市号召,积极先行先试,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或孵化基地,落实贴息贷款等优待政策。

  (六)加强军休服务管理

  17.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七)落实抚恤优待政策

  18.抓好《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

  19.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按照国家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做好残疾军人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初核和伤残人员辅助器具配置核发工作。

  (八)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2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

  22.做好烈士评定、“烈士祭扫、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及《烈士光荣证》颁授等工作。

  23.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区内烈士及纪念设施普查。

  (九)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24.加强基层拥军支前骨干队伍建设,协助部队遂行训练演习、备战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协调驻区部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25.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

  26.落实“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制度。

  (十)抓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27.在全系统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加大交办转办督办力度。

  28.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持续推动矛盾化解。组织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大走访”活动,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29.探索建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进一步发挥老兵关爱基金作用,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30.建立部门联动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封堵负面舆情与强化正面引导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领域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一)服务中心工作

  31.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不断增强抓好服务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32.建强服务保障队伍。借鉴上xx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工作经验做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程序与方式、资金管理、保障与监督等,落实购买服务经费。

  33.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吸收热爱公益事业的退役军人党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代表,组建各级退役军人“新长征”志愿服务队伍,综合指导协调志愿服务工作。

  34.规范服务保障标准。以深入推进“尊崇工作法”为抓手,狠抓“七个一”主要内容落实落细,探索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提升尊崇服务质量标准。

  35.精准掌握基础信息。抓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个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全地区退役军人工作底数,完善“一人一台账”,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

  36.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强化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贯彻,完善服务体系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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