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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戏曲传统服饰与现代戏曲服饰设计
戏曲服饰在戏曲体系里有着举足轻重的独立地位,它区别于戏剧的其它艺术门类。戏曲服饰,无论是传统戏曲还是现代戏都是为实现人物角色表演任务,以其强烈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吸引观众沉浸于审美的愉悦中,同时它们也是构成戏曲艺术完整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戏曲与现代戏的舞台演出的特点及风格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两种戏剧样式的服饰设计也不同。
一、传统戏曲服饰的虚与实
在几百年戏曲发历程中,戏曲服饰在各剧种里以其独有的特色,成为各个剧种的特有标识。戏曲遵守“夸张、寓意、符号、象形、唯美”这一美学原则,以极高的综合艺术样式,使得服饰艺术和谐地融入了戏曲。戏曲表演艺术集虚拟与真实于一体。
戏曲服饰款式主要由汉民族明代服饰和蒙族、满族、藏族服饰组成。服饰比例为:三满、七汉、二蒙、一藏。白色、黑白相间色狐尾,代表“外邦”。雉尾“翎子”代表“番”。服饰色彩多为“上五色,下五色”即:红、蓝、青、紫、绿、白、黄、粉、黑、香,共为十色。戏曲服饰遵循“删繁就简(以少胜多),一物多用(一种造型多种角色人物),符号代表(颜色、图案),抽象写意”的创作原则。戏曲服饰还有一个关键的作用,它具备“舞蹈”性的功能。服饰不仅仅是起装饰与美化的作用,还为表演技巧服务。
戏曲“虚实相生”的艺术创作准则在戏曲服饰体系中有着十分明显的体现。它的符号代表、一物多用、抽象写意体现“虚”。戏曲服饰的“实”,要求制作达到极致的精美,其艺术价值堪称是传世的工艺珍品。一件“戏衣”必须是上乘的绫、罗、绸、缎、纺、丝、棉,必须集合能工巧匠各种工序、各种手工艺乃至“绝活”:“湘绣”“苏绣”“盘绣”“绒绣”,纯金,纯银镶嵌等等。在传统美术工艺的作品中,戏曲服装是个“奇迹”,它最具代表性。戏曲表演有严格程式,没有程式则没有戏曲。只要有“五箱二桌”,就能上演唐、宋、元、明、清各个朝代的剧目。
二、现代戏曲服饰的特点
戏曲服饰容妆造型中的“夸张、寓意、符号、象形、唯美”,是不可违背的戏曲美学原则。那么,在现代戏设计中,戏曲服饰是否也遵循这一美学原则呢?答案是肯定的。现代戏曲历经了特殊岁月的“催生”,并不是自然顺应人们需求成长在民间。至今现代戏曲还是很稚嫩,没有形成完整的表演体系。戏曲“唱、念、做、舞、手、眼、身、步”等表演体系,在现代戏的初生时期,仍然是戏曲创作不可动摇的根基。
通过比较1964年上演的现代戏曲各个剧种的大小剧目,可以发现:现代戏曲服饰美学追求,逐渐呈现出统一性。如《红灯记》中的补丁,《沙家浜》的子弹袋、绑腿、草鞋,《奇袭白虎团》的雨衣,《海港》中的工装服、垫肩布,《智取威虎山》的斗篷,《杜鹃山》的蓑衣等等,这些都为演员角色形象塑造和表演舞蹈性创造了完美的统一,为现代戏曲服饰创作进行了最好的实践。
三、对现代戏曲服饰设计的建议
我从事舞台戏剧服装设计工作近十年,接到各个剧种戏曲团体的邀约,为现代戏进行服装设计。在理解剧本规定情境的前提下,通过和导演的沟通,熟悉人物的个性特征、行为表演及舞台美术场景、环境光效后,进而思考设计的服饰能否做到造型鲜明、准确,能否提升舞台效果。现代戏的服饰在生活中为人们所熟悉,但绝不是仅仅仿做、购买服装成品就行。服装设计师应该思考如何运用好戏曲的“夸张、寓意、符号、象形、唯美”这一原则。这一原则和戏曲“虚实相生”的表演美学是统一的。
现代戏对服饰的年代、南北服饰习俗、质料款式,都有它原生态的基本样式。设计时如果拘泥于样式中,就会显得过于“实”,则违背戏曲体系的美学原则,势必游离在戏曲表演艺术之外。而子虚乌有、抽象唯美地过于“虚”,则使设计完全脱离实际而不真实。因此在设计中,有生活依据的可提取它主要的元素为“实”,而不要过分考虑它的完全真实;剩余部分可采用夸张、寓意为“虚”,从唯美的角度、从材质辅料上假以装饰美,和角色人物的表演为一体。这是外形塑造与演员神韵的结合,恰恰体现的是戏曲“似与不似”之间的美学理念。
譬如,在粤北采茶戏《花灯因你而亮》戏曲服装设计里,是以客家近代汉族服饰元素为基调。但在实际设计中不能单单拘泥于客家服饰的“真”。因为现实生活中客家服饰是黑色、白色、藏青色为主色调,辅以红黄碎花、条纹花边织带点缀。如果真实仿照的话,会使色彩单调、沉闷,不足以激发戏曲观众的视觉兴奋。戏曲舞台灯光是以透亮演员为主,于是在设计中往往采用服装色彩的强烈对比与服装款式的统一,去体现导演舞台视觉构图,效果鲜明,突出服饰美。因此,对于《花灯因你而亮》的服装设计,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服装主色调和客家“符号”
性图案色泽搭配,服装材质、质地的选择和裁剪工艺上都要适应舞蹈表演性。剧中对于角色人物的“穷富”,采用华丽与素雅,色泽与饰物点缀加以区别。在欢庆热闹的“升灯上谱”一场戏中,为提升渲染效果,男演员着赭红色领边袖口,印有梅花服装,女演员着淡绿色辅以红色剪纸梅花图案,取得理想的剧场反响。这次的设计动机充分体现印证了戏曲服饰“符号寓意”的美学价值,展示了戏曲服饰艺术在舞台上的张力,最终获得了很好的效果,满足了戏曲观众的审美愉悦。
此外,我还曾为河北梆子剧团大型现代戏《吕玉兰》设计戏服,为了体现“夸张、寓意、符号、象形、唯美”戏曲原则,我下了一番功夫。
河北梆子戏《吕玉兰》有一部分是表现上世纪五十年代,北方农村的贫穷。戏曲舞台服饰如何表现“贫穷”?不能运用色彩,对服装设计者来说,无疑是“无米起炊烟”。在当时的北方农村,男女着装习俗是“缅裆裤”和“大襟褂”,“宽、松、大”是外形特征。在设计时,我以戏曲服饰的“象形、符号”作为切入点:首先是对“黑、白、蓝、黄”四种色调的服饰,从布料上加以处理,达到“做新如旧”的效果。成品新衣服呈现出久经日晒而“褪色”感和因长年劳动而“磨”破的逼真感。在细微褶缝因褪色突显出“褶子”,一件新的“旧衣服”就此达到了戏曲审美“象形”目的。
服装只是“旧”,还不足以说明“贫”。戏曲美学讲究“破”不是真破,“脏”不是真脏。即便是表现破与脏,也是要干干净净地“破”,脏也得是“脏”得美,不能是破布,邋遢得叫人腻味。“破”采用什么符号来达到寓意呢?我采用“补丁”的形式,对每一件服装进行处理,同时还设计出各种“格子、花色、条纹”的新旧色彩。通过手绘技法绘画出的“补丁”,如“点睛”般地提起了服装的“精神”,衬托了角色人物的造型美。
四、结 论
现代戏曲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没能够完全形成一套独有的表演系统。但毫无疑问,现代戏曲必须在遵循传统戏曲表演体系和美学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发展,现代戏曲的服饰设计也是如此。
在戏曲现代戏服装设计中,我力求做到“多些个性,少些共性”。我的设计作品也在舞台呈现上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在工作实践中,我认识到,只有从传统戏曲美学中汲取养分,作品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