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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利与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丰富和人的个性的自南发展三个方面。人的全面发展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当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后,不断以高新技术武装起来的大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日益丰富的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为每个人得到全面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无产阶级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现实途径,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应当解决劳动者的发展问题。劳动者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现实的人,他们有着自己的现实利益诉求,只有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才谈得上全面发展。因此,研究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就不能不重视劳动者权利。
一、劳动者权利的内涵
所谓劳动者,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参加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人,即从事劳动生产并获得劳动收入的人。所谓权利,其最初的意义是指正当的事物。庞德在阐释权利的历史时指出,希腊哲学家不议论权利问题,他们议论和考虑的是在人们相互冲突和重叠的要求之间什么是正当的或正义的;罗马人则用法律来支持凡是正当的或正义的事情。希腊人虽没有明显的权利观念,但他们所讲的正义和用于特定场合的正当行为,即是他们心目中的权利观念。在中世纪后期,托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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