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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市县委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力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完善涉灾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构建减灾委统一协调、各涉灾部门协同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健全县镇两级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有效落实;建成县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政策体系,打造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平台,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落实任务

  (一)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唐山时提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正确处理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县减灾委及其办公室工作力量,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减灾委对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和定期述职制度,坚持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加防灾减灾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跟踪督查,切实扭转“防灾做得好,不如救灾表现好”的倾向。抓好全县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评估工作,完善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建设县镇两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形成支撑全县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加快防灾减灾文化建设,强化各涉灾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的统筹,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争取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力度,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和政策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减灾、应急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心理援助、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和以社区为基础,以学校及其他单位组织为支撑的灾害社会动员模式。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强化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经常性开展预案演练,锻炼队伍,磨合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县减灾委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教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二)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全面开展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严重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排查,摸清底数,根据风险程度,结合棚改、农村危改等政策逐步推进抗震危房改造,消除风险隐患;对无法列入棚改等计划或确需保留的城市老旧危房,由财政支持实施抗震加固。建立既有房屋抗震安全排查和加固制度,探索建立工程抗震设防普查信息库,统筹各级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抗震排查和加固。加强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减隔震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加大地震安全示范小区建设力度,开展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工匠培训,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网络,严格抗震设防审核及施工监管,稳步推进农村地区抗震房屋建设。按照轻重缓急,结合灾后重建、扶贫攻坚、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土地整治、生态移民、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分类分批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切实提升城乡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进一步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控能力建设。加快修订出台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加强抗震设防、加固除险等责任义务以及建立政府、个人和社会多方参与抗震设防机制等问题的研究论证。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避险搬迁投入力度,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地震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着力提升应对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结合实施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利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人防工程、学校运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应急避难场所采取场地所属产权单位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管理,日常维护由场地所属产权单位负责。研究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维护标准规范,县财政列支资金支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功能完备、随时可用、有效运转。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自然灾害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提高灾害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率。进一步加强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边坡、临山临水房屋等除险加固,保障水、电、油、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全面完成xxx段防洪治理任务,加快实施县境内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使治理河段达到设计防洪标准。完成辖区内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开展县内主要活动构造探查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震害预测,建设城乡地震灾害风险信息服务系统。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强化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整合现行分灾种建立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队伍管理、业务培训、经费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及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地区干部群众。以高风险、高难度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利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题图测制工作,加强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施和灾害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保障灾害监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提升监测预警科技水平,拓宽灾害信息发布渠道,重点解决偏远地区灾害监测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人防办、县地震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

  (四)健全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体系。加强灾害评估、应急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以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以专家智库为决策支撑的灾害应急处置力量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继续完善灾害救助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规划、政策、实施、监管等体系,不断提高灾后恢复重建能力。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坚持省委、省政府统筹指导,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机制,协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省减灾委统筹协调,市减灾委具体指导,县政府按照工作流程,与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相关救助政策和灾后恢复县级支持政策措施,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支持。充分利用资源,引导支持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捐赠活动宣传报道和灾后网络舆情应对监管机制,确保社会公众对防灾减灾救灾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委、县委宣传部、县信息中心)

  (五)不断完善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大资源统筹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县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储备保障能力。完善救灾物资社会化储备制度,通过协议储备、动员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等储备方式,推动救灾物资准备前置,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快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支持多灾易灾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加强抗旱防汛物资及设备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等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协同保障能力。完善通信、能源等方面的应急保障预案。配备必需的防护装备、通信装备、交通工具等防灾减灾救灾装备,推进多灾易灾镇防灾减灾救灾装备建设,为基层灾害信息员配备简易救灾装备,切实提升基层救灾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规范征用和补偿流程,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卫计委、县交通局)

  (六)推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体系。统筹运用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资源、平台和力量,完善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科技支撑工作模式。建立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常态机制,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防灾减灾救灾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县级减灾委专家委建设,组建成立由科研机构专家、技术人才、涉灾部门骨干组成的县级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重点支持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识别、应急救援、信息收集、数据汇总、灾害趋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科技研发,通过参与高层次、高水平的科技计划项目,实现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的大幅提升。支持推进高风险、高难度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施和灾害预报能力建设,推进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及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和新媒体在灾害监测预警中的应用,依托国家和省上减灾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信系统以及我县现有相关系统,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识别、应急救援、信息收集、数据汇总、灾害趋势分析预测、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工作效益效率评价等方面提供服务,为提升灾害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撑。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和新方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自动化监测。多灾地区救灾人员配备手持型报灾终端,实现灾情无障碍第一时间报送。(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和政府、县减灾委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人社局)

  三、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各项建设中统筹考虑自然灾害和灾害风险的潜在影响,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减灾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协调主要灾种组织指挥机构、有关涉灾部门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党政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科学有效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实施计划,制定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重点支持“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防灾减灾救灾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研究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城市老旧房屋抗震加固、避险搬迁等补助政策,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各级分担机制,全力支持开展灾害风险防范、风险调查与评估、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三)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落实《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xx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和工作规程,推进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标准建设,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统筹推进,加快制定防灾减灾救灾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建立检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解决不力、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落实不力、重点隐患风险排查不力、重大灾害应急指挥不力等失职失责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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