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县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范围
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且纳入交通运输局和局属执法机构监管范围内的的各类企业。
三、抽查方式
抽查以部门内抽查检查和部门间联合抽查检查两种方式开展:
部门内抽查检查是指我局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市场主体类型、所属行业、行政区划等特定条件,从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随机从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人员,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
部门间联合抽查检查是指根据县政府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各部门现有的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管辖区域、职责范围,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落实具体抽查任务。局属各单位、有关股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部门年度定向抽查工作。
(二)局属各单位、有关股室负责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对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名录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充分利用xx县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公示、公告专栏,向交通业户提供本部门服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沟通,对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管理的市场主体,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采取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加强违法信息抄告和证据共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为强化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股,主要负责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要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宣传。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