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建档立卡劳动力技能水平实施方案范文
提升建档立卡劳动力技能水平实施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xxxx年,以全县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劳动力(以下统称“建档立卡劳动力”)为重点对象,紧扣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需求和输转就业意愿,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xxx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xxx人(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xxx人),高素质农民培育xxx人(任务分解见附件x),培训实施中逐步提高女性参训比例。
二、培训分类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责任分工
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扶贫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和妇联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一)县人社局负责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会同县妇联负责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和督查落实。其他类型培训由县人社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指导和督查落实。
(二)县扶贫办负责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建档立卡人口基础数据。县人社局会同县扶贫、教育、农业农村和妇联等部门单位督促各镇做好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建档立卡劳动力以及在外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和监测分析;指导各镇落实到户到人工作要求,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定期汇总分析全县培训进展情况。
(三)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全县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扶贫、教育、农业农村和妇联等部门单位制定全县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年度工作方案,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员信息,以及在外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落实培训主体责任,整合培训资源,统筹使用培训资金,紧扣建档立卡培训需求,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强化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动态监测,细化到户到人培训计划,建立精准到人培训台账,精准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定期汇总上报培训进度情况。
(四)承担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培训学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具体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整合培训资源,结合县域产业发展需求,顺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需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培训实施计划。要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对象需求筛选确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二)着力增强培训实效。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培训和输转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用工单位+劳务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受训人员就业质量。依托龙头企业、建设项目等用工单位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依托“扶贫车间”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协调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劳务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加强对接,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培训,以岗位操作要求为标准强化技能实训,促进受训人员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要领稳定就业。积极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的奖补政策,指导企业按照岗位需求和技能要求,采取“工训结合”“老带新”“师带徒”培训方式组织建档立卡劳动力开展培训,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实现就业。
(三)强化培训资金保障。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xx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xxxx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继续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xxxx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县人社局要会同扶贫、教育、农业农村和妇联等部门单位统筹使用专项培训资金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培训经费,严格培训资金监管。
(四)严格规范统计数据。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加强培训数据统计工作,严格审核培训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工作进展分析研判,避免数据信息漏报、错报,真实反映培训工作进度。要继续做好大就业信息系统培训数据录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培训信息的录入上报工作。要按月统计填报《xxxx年xx县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进度汇总表》(见附件x),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xx日前上报县人社局(报表扫描件和电子版)。每月培训人数要按照当月已完成培训并经过考核验收的培训人数进行核实统计,资金使用情况要填报已落实资金数额。报送逾期的镇,要专题报告延误原因,并将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依据进行记录。
(五)强化培训监管力度。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担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任务,并选择具备培训能力的用工企业开展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过程的监管,严格事前审核,审定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等内容;加强事中监督,通过影像资料采集、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培训计划;完善事后验收,每期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合格率、满意度进行验收。
(六)加强培训组织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各镇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指导,并对各镇精准扶贫培训资源整合情况、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培训经费管理使用和受训学员就业创业等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靠实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实效。县人社、扶贫、教育、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资源整合和数据信息共享,统筹安排培训项目、调配培训师资、落实培训资金,加强对培训进展的检查督促,定期比对核实培训统计数据信息,共同推进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