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计划
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
1.认真推进落实省、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配齐配强司法所长,统筹各方面资源,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不足、外观标识不规范、人员力量不齐的问题。2021年重点推进完成马城司法所、朝阳司法所提档升级建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照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指标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是积极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机制和方法,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推进《禹会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把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
(三)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充实普法人员力量
3.一是发挥好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的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注重运用新型媒体,不断发挥微信、微博、电视、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普法功能。二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和公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4.一是重点推进《xx区乡村矛盾纠纷调处直通车试点方案》实施,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长青乡先行开展试点。运行期满对试点方案绩效进行评估论证,评估通过后持续推广推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二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重点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合理发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结构,在充分发挥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的同时, 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好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
5.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补充增强社区矫正力量,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力度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和《xx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二是统筹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的要求,合理确定功能区划和设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翻修等方式,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区矫正中心。三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托智能点验系统,强化远程督查、远程教育、远程考核和远程调度的功能。完善社区矫正联勤指挥中心工作机制。推动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标准体系,强化信息智能化实战应用。
(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6.一是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拓展案源,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加强与劳动仲裁、残联、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农民工、工伤等案件援助力度。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度。结合“12.4”宪法日,岁末年初农民工返乡等契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在人流集中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宣传栏、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三是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和旁听庭审评议小组,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局案件评审专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评审,规范卷宗标准,提升案件质量。
(七)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7.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法治乡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宣传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农民工维权、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及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二是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规范农村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健全农村法律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主体以及各执法部门的权力、职责,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法律责任。加强农村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农村基层党委、政务、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是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素养。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培养群众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他们用法律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真正实现村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