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音乐电视中音乐与画面的对位呈现
音乐电视自1975年诞生至今,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了主要的影视艺术形式之一。音乐电视将音乐作为载体,听觉语言与视觉语言共同参与叙事建构,通过视觉与听觉的联觉来激发观众的审美体验。大量企业借助音乐电视这种影视艺术形式制作电视音乐广告来完成企业形象或者企业商品信息的宣传。其中《著名企业音乐电视展播》是由北京太阳圣火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代理拍摄和录制的一系列企业电视音乐广告。该系列音乐广告以唯美手法拍摄,音乐动听,深受广大观众喜爱。作为视听艺术,正确处理音乐与视觉画面的关系成为企业音乐电视制作中的重要一环,本文将从文本对位、节奏对位以及情感对位三方面来分析《著名企业音乐电视展播》的音乐与画面的对位呈现。
一、企业音乐电视定位
企业音乐电视是指以企业作为主要表现对象,通过视觉画面、音乐旋律以及歌词文案来塑造、宣传企业形象或产品信息,是一种在音乐电视基础上形成的电视广告样态。企业音乐电视的播出时长一般为三到五分钟,与音乐电视作品的播出时长基本相同。区别于传统“叫卖式”电视广告给观众带来的审美疲劳,企业音乐电视注重视听美感的表达,将音乐融入故事情节之中,在满足观众审美期待的同时,将企业的精神、产品的特点传递给观众,从而达到企业文化传播的目的。《著名企业音乐电视展播》共播出的企业音乐电视有:《康美之恋》、《仙林青梅》、《爱到春潮滚滚来》、《香醉人间五千年》、《摩尔之恋》、《丽江之恋》、《风雨同行》、《彩云之恋》、《国参传奇》等15部企业音乐电视作品。这些作品均由知名企业赞助拍摄,获得充足资金支持,大量当红明星参与企业音乐电视的拍摄和主题曲演唱,拍摄地多选用风景优美的旅游风景区。《著名企业音乐电视展播》凭借着优良的制作水准、丰富的画面内容以及动听的主题歌曲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二、音乐与画面的对位
画面是企业音乐电视的重要构成要素,是视觉层面的表达,同时也是对听觉信息的补充。视觉画面能够积极地影响观众对音乐所表达情感的诠释,所以音乐与画面的对位有利于丰富观众在观看过程中的心理感受,强化音乐情感与拟现实的视觉画面之间的联系。作为企业音乐电视的著名案例,在《著名企业音乐电视展播》中视觉画面极大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形式,深化音乐这种单一听觉艺术的审美感受,其中音乐与画面的对位体现在文本对位、节奏对位以及情感对位三个方面。
(一)文本对位
当音乐暗示某些视觉意象时,我们会预期该意象的出现,并转移注意力。音乐旋律和唱词文本为观众营造了一种视觉心理期待,将对应的视觉画面传递给观众,一方面可以满足观众的心理期待,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观众的在接受音乐与画面双重信息时的注意力。在《彩云之恋》中,歌曲中穿插的童谣文本:“雪山森林牧场,孔雀蝴蝶姑娘。花海果园阳光,梯田村寨月亮。小河情歌流淌,大江春潮激荡。茶马古道曼妙,彩云之南灿烂。”童谣朗朗上口,意在介绍云南省特有的风景、特产以及物象,跟随着小女孩的童声,导演将童谣中唱到的每一个风景、特产以及物象的视觉形象剪辑进画面之中。声音与画面所表现的是同一种物体,这样的文本对位使得观众能够在二十二秒内深刻认识十六种云南特色风物,这些符号加深了观众对云南的印象,从而达到推广云南省绿色农业、旅游业的目的。
在一般影视作品中,画面是主体,音乐往往为画面“服务”。正如影评人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