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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的性质和语文学科的地位、教学目的——学习《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初审稿)》的体会

【小学语文论文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初审稿)》是根据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 学计划(初审稿)》制订的,同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初审稿 )》相衔接。《教学大纲》有前言、教学目的、教学原则、课程结构和课时、教学内容(能力训练、基础知识 、课文)、评估和考试、教学设备等。本文就三个问题谈谈学习教学大纲后的个人体会。
一 语文的性质
《教学大纲》前言的第一段说明语文的性质: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
“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揭示与其他“工具”的本质区别。“最重要的文化载体”,揭示语文的文化内涵 。
对于语文的工具性,叶圣陶、吕叔湘、张志公等先生先后作了阐述。叶圣陶在1942年说,国文“在生活上 是必要工具中的一种”。[1]1953年和1963年先后说,“语言是所谓‘公器’,是大家使用的工具”;“语言是 一种工具”,“就个人说,是想心思的工具,是表达思想的工具;就人与人之间说,是交际和交流的思想工具 。”[2]1978年重申:“语文是工具”,“要做到个个学生善于使用这个工具”。[3]1980年11月8日在中学语文 教材编辑座谈会上又强调指出:“语文是人与人交流和交际的必不可缺的工具。不善于使用这个工具,就无法 工作和生活,甚至可以说就不能做人。”[4]到了晚年,叶圣陶越来越强调语文的“交际”工具的性质。
1961年前后,语文教育界展开关于语文性质和教学目的大讨论。总结了语文教学的历史和现状,研究了语 文教学规律,人们认识到当时语文教学效率不高、服从于思想政治教育或附庸于政治宣传,主要原因是对语文 的性质和语文学科的教学目的认识不清,没有把握语文的本质特点。于是,1963年制订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明 确表述:“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到了1978年,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作了基本相同 的表述:“语文是学习和工作的基础工具。”
认识并落实“语文是工具”,对于语文学科来说,是生死存亡之举,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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