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合辑
“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合辑
党委政府
为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市广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展示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务实举措,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纠纷矛盾,着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造福人民群众,教育广大党员,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奋进力量。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察民情访民意,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第一批)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
1.支持创新产品推广示范,建立市级创新产品直报通道,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开设企业引进外国人才办事绿色通道,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时间压减,急需来华外国专家当天办结。(市科技局)
4.建成LNG储备站一期工程并投用,形成6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市城建集团)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
5.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新增绿色有机食品品牌80个、新增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力争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5%,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新建村级农产品质量服务站20个,新增6000个农产品生产主体入网追溯。(市农业农村局)
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147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新改建农路桥梁12座。(市交通局)
7.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70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0座农村公厕,创建2000户市级美丽庭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等)
8.支持农村道路、路灯、广场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600个以上,改善村民出行和生活条件。(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9.完成50个老旧多层住宅小区屋顶供水设施防冻改造。(市水务集团)
10.扩大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范围,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一体化。(市人社局)
11.优化公交线路30条,提升线路连通的整体性。(市城建集团)
12.建设“月嫂”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15个,构建诚信度高、便捷安全、服务规范的家政服务管理体系。(市妇联)
13.实施100场体育健身进社区活动,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与活动3000项次。(市体育局)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方面
14.拓展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实现15分钟政务服务圈可达可办好办快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市政务办)
15.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构建12345政务热线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机制,有效解决各部门设立的热线号码过多、难记住,热线服务资源分散,电话难接通、群众办事多头找等问题。(市政务办)
16.建设全市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平台,有效解决“政策散、流程烦、办事慢、兑现难”等问题。(市政务办、市财政局)
五、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
17.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全节点、全链条的数据链追溯体系,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过程可监督、风险可防控。(市市场监管局)
18.上线运营“智慧家园”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市房产局)
19.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免费培训5万人次;关爱独居老人,完成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00户。(市民政局)
20.开展反诈专项治理行动,打造96110反诈热线平台。开展防范非法金融讲座进社区活动,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0场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市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2021年为民办50件实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区委X届X次全会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特研究确定了十类5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富民增收
1.促进高质量就业,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完成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新增创业2000人。
2.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0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农村电商交易额达3.9亿元以上。
3.新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培育新型合作农场累计达70家以上,壮大村营经济收入。
二、社会保障
4.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与南通城区全面接轨,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1200元,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30元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274元/人.月。
5.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区财政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12类特殊群体全额代缴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动态保持98%以上。
6.完善城乡医疗“一站式”救助模式,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阶梯式医疗补偿救助。
三、养老助残
7.实施残疾人关爱行动,为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技能培训100人次、推荐就业80人。
8.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区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扩面提标工程,为5.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9.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新增1家护理院,实现区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10.大力推进机构照护、居家服务、津贴补助、辅具支持、预防管控“五位一体”照护保险制度。
四、便民服务
11.新建、改扩建7家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12.实施三星泵站扩建工程,新建1.7万吨清水调蓄池和10万吨水泵机组,提升区域供水能力。
13.开展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覆盖面,完成援助案件不少于1000件。
14.实施智慧亮化建设,试点安装单灯控制系统;推进城区道路路灯补缺,对各区镇镇区道路路灯进行查漏补缺,方便群众出行。
15.完成民生市场建设工程。
五、安居保障
16.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4000套,基本建成3000套。
17.启动老人民医院、老体育场、海门中学周边等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18.完成海兴新村、通源新村南、东风新村、狮山新村、育才路社区、德兴苑、大同新村等7个老小区(片区)改造工程。
19.完成道路雨水强排泵站建设,提升城区通源片区排涝能力。
20.实施十二号横河贯通工程,优化完善区域排水系统。
六、公共文体
21.完成文化中心(图书馆、大剧院)建设。
22.基本完成体育中心建设。
23.完成3所对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健身设施改造,建成1个体育公园,满足群众日常健身需求。
24.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文化礼堂、百姓舞台30家。
25.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下基层,完成送书4万册、送戏300场、送展览50场次、送培训20000人次。
七、教育惠民
26.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加固校舍2.88万平方米,开工新建校舍3200平方米。
27.开工建设北部新城高中。
28.开工建设实验附小聚贤校区。
29.启动证大中学改扩建工程。
30.实施“绿色护眼”工程,完成中小学校教室光源改造和20所学校教室电子白板更换升级。
31.实施学校装备、安防改造工程,提升学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32.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集采中心建设,为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八、健康惠民
33.开工建设中医院异地新建工程。
34.实施妇幼保健医院建设工程;在公共场所新增4家爱心母婴室。
35.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成包场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四甲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
3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能力建设,构建“一主四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7.完成宫颈癌、乳腺癌检查2.5万人。
38.完成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12万人,为60—85周岁老人免费接种23阶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39.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完成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1万人,在城区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建成1个移动式献血屋。
40.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农产品抽检不少于4100批次。
九、生态文明
41.完成生态长廊建设。
42.完成公园提升改造。
43.推进涵闸功能提升工程,开工建设灵甸闸除险加固工程。
44.开工建设沿江风光带示范段、青龙港段、开发区段工程,实施长江一线堤防堤顶道路建设工程。
45.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整治河道80条(段),疏浚土方80万方,建设生态护岸36千米,改善农村水环境。
46.开展农村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完成10个示范区1万户农户的治理工作。
47.建成并规范运行年处置危废2万吨的海门危废焚烧处置中心。
十、城乡交通
48.优化城市路网,实施海兴路南延、镇中路北延、秀山路东延等工程。
49.推进城乡公交功能提档升级,新辟、调整优化5条公交线路,完成50座乡镇候车亭、20块电子站牌、10个公交充电桩建设。
50.完成农桥改造25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公里。
公安机关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正在持续推进中,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牢牢把握‘办实事’着力点,着力提升广大民警为民服务意识,完善为民服务机制,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1.26项户籍业务“就近办”。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窗口通办全市公安派出所部分户籍业务基础上,2021年5月底前在市县城区公安派出所推行26项户籍业务“全城通办”,群众可就近选择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
2.居民身份证“快捷办”。2021年5月1日起,全市户籍窗口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群众持《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其中之一,可到我市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3.进城落户“当场办。凡在我市范围内城市、城镇实际居住的公民,均可申请办理迁入落户,当场办结。
4.推进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以城区、案件高发区域为重点,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着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年底前在全市建成500个“智慧安防小区”。
5.扩大夜间停车范围。在绿城小学西门、瑞应巷、安泰路、桃源路、颐北街、紫安街、中医院后街、戚苑西巷、卫河南路等9个路段推行夜间(20时至次日8时)可以临时占路有序停放的基础上,2021年5月1日前再选择一批老旧小区周边背街小巷,允许夜间单排顺向临时停放,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6.放宽货车通行限制。市县主城区路段夜间适当放宽除重污染车辆(冒黑烟车、拖拉机、三马车、农用车及其他排放不达标车辆)以外的其他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晚上23时至次日早上5时允许通行。货运车辆在该时间段内不必办理通行证即可进入限行区域运送货物。
7.推行货车通行证“掌上办”。运用互联网+技术,2021年10月1日前,实现货车进入限行区域通行证“掌上办”,群众通过手机微信关注“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传个人认证信息,即可申请办理除渣土工程车等重点车辆以外的普通货车电子通行证。
8.设立“24小时车管所”。2021年6月底前,在市县城区各设立至少1处“无人车管所”,配备自助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补换驾驶证和处理交通违法服务。
9.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提示。印制交通事故提示小卡片,在每起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向当事人发放,告知事故相关后续处置流程、注意事项等,解决群众对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流程不清、事项不明等情况。
10.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在现行法定的文书送达和告知通知基础上,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让群众随时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11.事故抢救费用先期垫付。交通事故中,对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近亲属可视伤情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8万元以内的先期抢救垫付金,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由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先期垫付,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2.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换证及交通违法短信提醒。通过短信方式推送提醒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事项有效期及交通违法信息,减少群众因一时遗忘造成逾期未办理并及时处理违章等情况。
13.优化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措施。在现有基础上,4月底前,在城区派出所、警务室再增设9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6月底前,为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配备罚款支付设备,让群众能够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及银联支持的各类银行卡当场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交管“12123”APP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使用率,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14.增设高速交管业务处理窗口。在S26台辉高速濮阳收费站广场、高速交警开州路营房、大广高速豫冀界梁村公安检查站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台辉高速濮阳收费站广场设立交通事故窗口,方便过往司机及其他群众办理业务。
15.优化出入境证照办理业务。为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简化流程、免预约申请、灵活交费方式等多项便民服务;为不会使用手机、自助设备的办证人提供人工咨询、“一对一”指引等服务和帮助,优化改善老年人等群体办证体验;开通12367移民管理服务热线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精细的移民管理服务。
16.出入境证照实行容缺受理。2021年4月1日起,对需赴境外复工复产和紧急事由出境人员,开通出入境证照容缺受理服务。只要提供主要材料,出入境部门可先行受理,待其他材料齐全后再予以审批,必要时可提供加急办理服务。
17.实现看守所、强戒所网上会见。2021年4月底前,建设视频会见系统,实现律师与看守所羁押嫌疑人、家属与留所服刑人员、家属及律师与戒毒学员网上视频会见。
18.开展“龙剑2021”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大要案攻坚,狠抓源头整治,强化宣传防范,持续提升打击治理能力水平。6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布建完成“金钟罩”反诈预警系统。
19.开展“团圆”行动。强化信息采集比对、社会宣传和犯罪打击,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失踪被拐儿童回家团圆;加强与市救助管理站的联系,为因家庭信息缺失而滞留在救助站的困难群众采集身份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力争使滞留困难群众早日同家人团圆。
20.110接处警做到“三个零”。即报警求助“零推脱”、110警情受理“零积压”、群众沟通“零距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求助,耐心解释,及时引导至12345市长热线。
法院
一、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通过“当场立案、自立案和预约立案”等方式拓宽立案渠道,通过“首问责任制、当即审批交费、一次性告知、缩短卷宗流转时间、改进诉讼受理费办法”等方式简化立案流程。对立案当事人做到当天一次性立案,决不让老百姓“多跑腿”。
二、展示一目了然的告知事项。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立、审、执各项须知、诉讼费收缴公示、风险告知、诉讼程序等内容;在墙上粘贴有关立案条件、申诉条件、申请执行条件以及起诉状等应提交的诉讼材料撰写格式、审查时限、责任部门、诉讼及执行费用收取标准等相关图版。设立引导员负责引导当事人立案流程,进行常见诉讼问题解答。并在诉讼服务中心主楼大厅显著位置摆放《诉讼指引》。
三、搭建沟通及时的联络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保证热线畅通,时时进行诉讼解答、联系法官、投诉建议;审判人员除开庭、开会等工作事由外,办公时间应及时接听当事人及代理人电话。利用法院微信、微博、QQ、外网等司法服务平台与当事人进行智能互动,让当事人了解诉讼流程和常见法律问题。
四、推行电脑随机分配案件。对法官办案设置随机分配程序,在受案后,随机对当日受理的案件依次按顺序分配给程序设置的法官。案件分配后,不得自行变更承办法官,也不能自行协商改变承办人,有效地避免了办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五、加速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深度落实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小额速裁等制度,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使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公正的裁判结果。
六、规范审限管理提升质效。案件排期、送达文书、判决下发要及时准确,提高工作效率,让当事人及时获得裁判结果;延长审限一律由“一把手”审批,非因法定事由一律不得延审、扣审。
七、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公正。制定实体裁判标准,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类案同判,防止“同案不同判”。刑事审判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民商事、行政审判要对传统、常规案件分类制定裁判标准,实现常规案件类型化处理,坚决做到司法公平公正。
八、案件流程公开阳光透明。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向案件当事人同步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全面运行,落实落靠庭审直播工作,充分运用法院“两微一网”,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及时告知规避执行风险。在立案大厅明示告知申请执行人应提交哪些材料,以及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符合哪些条件。建立执行风险提示卡,明示申请执行人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在执行立案时交申请执行人阅读。立案庭和案件承办人应及时向当事人告知逾期申请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
十、规范执行信息流程管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12368平台以短信方式将执行案号、立案时间、结案时间、结案方式等关键节点信息通知当事人。严格按照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案,快速进行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对通过冻结、查封、扣押等查控的财产,要求及时进行扣划、评估、拍卖处置,不得无故拖延。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十一、公开网络司法拍卖信息。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全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规范执行款物支付管理。积极推进“一案一账号”工作,要求所有款项必须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不得长期在执行款账户上停留,落实对执行案款的实时监控,实现缴款通知、执行到账、发放申请、发放审批、发放处理一体化管理功能,用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有满满的获得感。
十三、畅通执行来访接待工作。执行局设立执行接待室,优化执行服务。由专人负责接待来访当事人的日常接待登记工作,坚持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准确记录当事人的所有信息,并及时向执行法官汇报和传达。同时将执行人员的办公电话提供给当事人,通过电话可以解决的事情,当事人可与外出执行法官及时沟通,改变当事人“见法官难”的局面。
十四、及时规范执行乱象行为。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对于当事人反映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干警不尽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司法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处理。
十五、严抓案件评查纠错工作。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抗诉再审、长期未结、信访申诉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通过案件评价及时发现群众诉求是否得到公正审理并及时进行纠错,同时严格按照审判责任制相关规定确责追责,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十六、严格执行案件过问登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内外部人员过问和插手案件相关问责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问责和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督导检查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并对违规人员严肃问责,以严格问责促进工作负责。
十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广泛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逐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增设廉政监督员,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重点查处和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诉讼、借机勒卡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官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违法适用终本程序等问题,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民。
十八、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法院开放日、庭审旁听、巡回审判等有效载体,做好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做好诉前诉讼风险提示、诉中权利义务告知、判后释法答疑、接访宣讲法律规定等各个环节工作,把释法说理落实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十九、继续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滚动播放“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书,用老百姓看得明、听得懂的字句实实在在的将责任体现在承诺书中,让前来打官司的人民群众看到法院干警的庄严承诺。正面宣传法院和法官的先进事迹及优秀案例,让社会各界了解司法规律及法官之不易,获得最大程度的理解和认可,让老百姓认可“龙江法呀不求人也能打赢官司”。
二十、处理化解涉诉重访案件。对涉诉重复访案件,由领导班子成员组队拉网过滤,通过专门接访或带案下访,对案件一件一件对应核查,努力做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