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方案模板
县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方案模板
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促进就业”的原则,构建企业与毕业生之间的绿色桥梁,通过见习使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促使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共赢。每年我县将确定x-x个有一定规模、运行正常、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县属企业做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予以命名挂牌。
二、实施细则
(一)见习基地建立条件: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经营正常,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的行业信誉和社会声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负责见习毕业生日常管理、思想教育、上岗实践等;能持续提供x个以上见习岗位;能按时支付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见习毕业生生活补贴;留用见习期满毕业生x人及以上;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基地申报审核程序: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申报。具备上述条件的县属企业申报建立见习基地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习岗位和专业要求,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并填写《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报人才中心审核,经会议研究确定。审核确定的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由县人社局命名挂牌,挂牌期限为三年,期间每年度向社会公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持续挂牌,否则取消资格。
(三)见习基地职责: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见习岗位和职责、工作任务、考核量化标准;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毕业生,并与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必须在月底前发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见习生活补贴;将见习毕业生纳入正式员工管理,提供工作条件,在见习前组织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岗前培训,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可适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见习协议期内,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见习的,见习单位须提前x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人才中心备案。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履行以上职责和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x年内不予就业见习优惠政策方面支持。
三、扶持政策
被命名挂牌的见习基地,吸纳见习生人数为x人,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经县人社局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xxxxx元的经费补贴;吸纳见习生达到x-x人,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经县人社局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xxxxx元的经费补贴;吸纳见习生人数为x人及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经县人社局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xxxxx元的经费补贴。用人单位填写《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补贴申请表》,此经费用于开发见习岗位,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经费补贴从人才中心人才工作经费中解决。
四、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由人才中心负责做好见习基地的上报审批和各项政策扶持服务工作,确保见习基地建设工作顺利稳妥推进。
发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广泛宣传见习基地的扶持政策,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申报时间。见习基地每年分二批进行申报,上半年于x月xx日前上报,下半年于xx月xx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