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领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县住建领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五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完善落实城市运行管理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源头准入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全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县住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xx高效、绿色和谐的城市建设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xxxx年,全县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到xxxx年,我县主城区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到xxxx年,我县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全面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镇村、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为建设灵秀xx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安全源头管控
健全城市安全法规标准。根据城市实际、空间布局及产业特点,加快我县住建领域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地方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整合,形成完善的住建领域城市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商贸市场、城市桥梁、管线管廊、城市道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城市运行风险隐患“看得见、无人管”的问题。针对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标准制定滞后等突出问题,研究出台规范建筑施工、房产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运行等住建领域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标准,切实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严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关,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强市政交通、城市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管线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依据规划进行建设。强化城镇燃气、供热、供排水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因勘探、施工等破坏地下管网及设施。加强城市水源地、供水工程安全监管,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加快城市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强化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落实排水管道养护、泵站运行等管理职责,在严重积水点位设置强排设施,加强城市排洪沟道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城市内涝。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及时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加强城市道路路口、护栏隔离设施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范设置人行通道,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把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依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配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关闭。结合企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健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辨识机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对住建领域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评估,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住建领域风险管控的责任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根据县政府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的辨识评估,编制住建领域各部门安全风险清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要在xxxx 年底前完成第一轮住建领域城市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住建领域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县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管理和动态监控。
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全面研判住建领域城市运行过程中易发多发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强化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廊、城乡危旧房等方面安全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有效的管控好住建领域潜在安全风险。
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住建领域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作业场所和重点设备设施实施重点检查督查。鼓励全员参与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举报,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奖励;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立健全住建领域城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建设互通联动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高住建领域城市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水平。开展住建领域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健全住建领域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和城市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住建领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社会资源档案,准确定位所需物资和人力资源,实现快速有效调配。建立完善住建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和社会资源调用补偿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衔接,提升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健全完善住建领域城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与政府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住建领域灾害事故特点,推进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以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加强城市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完善城市自然灾害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地震、洪水、崩塌、暴雨、雷电、高温、大雾、雪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加大住建领域工程治理投资力度,推进减灾研究和工程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的安全标准,提高城市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效率,建立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加大城市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演练的力度和频次,提高市民应急反应速度和自救能力。企业应提高处置、应对灾害的能力,预防灾害引发的城市安全事故和次生灾害。加强对供热、城镇燃气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筑牢夯实自然灾害抗御能力。
实施公共场所安全工程。加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处置机制,防止拥挤踩踏,防范社会安全事件。
严格消防安全监管。加强高层及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及区域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整治,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切实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为。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在建筑工地等施工生产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标准要求的彩钢板搭建临时性民用住房、厂房及仓储用房。
加强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和追溯制度。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以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管控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等安全风险。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方责任,坚决防止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严格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管理,坚决查处非法承揽工程和违规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加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装配式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格项目审批登记手续,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建筑外保温和内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所有新建建筑使用的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我省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物和违法建设行为。
(四)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提升城市运行监管执法能力。全面落实“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双随机、检查情况一公开”制度,强化住建领域城市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质量。加强住建领域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防止发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开展执法效果评估,强化执法措施落实。
(五)健全城市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灾害预防和社会保障功能。加快住建领域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推进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大普法力度,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城市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宣传、宣讲。利用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定期发布、推送住建领域城市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知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法制意识。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防灾减灾及避险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把住建领域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分成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月前)
局属各单位、住建领域各相关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月)
局属各单位、住建领域各相关企业要将住建领域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本企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与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聚焦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跟进,强力攻坚推动,确保住建领域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标准任务不折不扣完成。我局将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改进阶段(xxxx年x月)
局属各单位、住建领域各相关企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务院安委办制定的评价细则和省上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对住建领域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和自身在城市安全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做到及时整改,完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