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市海洋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年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字〔xxxx〕xx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x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公开体系,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及社会关切热点回应,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全面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通过政务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调整;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列明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推进政策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海洋攻势”部署,以“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为指引,围绕全市重大改革攻坚事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做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大涉及海洋部门规章、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开发与保护、海洋科技创新、海洋执法监察等重要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的公开力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处室、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xx日。
(三)推进涉海业务信息公开。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好国家明确要求和涉及沿海民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海域海岛资源配置方面,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公开去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时发布项目用海公告,公开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情况;在海洋预报减灾方面,利用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多种手段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和灾情信息,面向公众积极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海洋灾害防范向事前预防、综合减灾、风险减轻转变;在水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认真做好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水产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发布渠道,科学、客观、准确、全面地公开水产品专项整治信息;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五)推进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认真梳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实现网上办理为原则,不能网上办理为例外”的工作要求,通过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调整、细化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信息。
(六)推进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围绕xxxx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x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
(七)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
(八)加强舆情处置回应。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xx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九)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加强对申请内容的调查核实,加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十二)加强政务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做好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xx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作用。深化开展网络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强化培训,优化服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切实贯彻好中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对照工作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