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范文
乡镇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对全镇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一领导、抓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广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夯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广。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单位:镇党委)
2.扎实抓好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12天,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1.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镇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责任单位:镇党委)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建议。(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四)构建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镇党委)
2.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统筹协调全镇各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单位:镇党委)
4.镇党委要进一步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发挥作用。(责任单位:镇党委)
5.要加强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镇党委)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2. 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我区渗透。(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加强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单位:镇防邪办)
4.加强辖区内各类演艺场所、文广馆、图书馆、陈列馆等文广阵地管理,确保展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5.加强各中小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责任单位:xx中学、xx中心小学、列宁街小学)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全镇网宣(xx)工作机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制度。(责任单位:镇党委)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切实加强网络涉花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加强网上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督处理,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七)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1.针对社会上错误思潮和言论,应该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出声音,利用党报党刊党台及其所属网络或者党内通报,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引导和斗争。(责任单位:镇党委)
2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社会各类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对违背政治纪律,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置。(责任单位:镇纪委)
(八)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服务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单位:镇党委)
(九)切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广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和改进对宣传文广系统干部的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责任单位:镇党委)
2.重视和加强宣传文广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宣传文广系统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
三、强化检查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镇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镇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以及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镇党委)
(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六)将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责任单位:镇纪委)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一)党员领导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同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牵头领导:刘辉庆;责任单位:镇纪委)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讲座、中小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语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决定实施,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结果运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区委组织备案。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或案件查处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