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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

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全面构建县、片、校三级培训体系建设,促使教师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__教师〔20__〕69号)、《xx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精神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遵循“理念先行、自主发展,骨干带动、全员发展,注重实效、均衡发展”的培训原则,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规范基础上创新校本培训工作,突出校本特色,不断增强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艺精湛、业绩突出、充满活力、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校本培训的目标

  1.使不同层次的教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转变教育观念,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促进教师的自主成长和提高,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运行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3.指导教师学会学习,提高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4.激发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兴趣,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意识和能力。

  三、校本培训的形式

  校本培训的形式要根据学校的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处理好集中培训与教师自学、专题培训与系统培训、校内培训与校外学习考察等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校本培训的有效形式。校本培训的基本形式可采取专题学习、读书自学、案例反思、交流研讨、考察观摩、课题研究、教师论坛、网上学习、名师指导、学术沙龙、合作探究等。鼓励教师建立学科专业自主发展团队,积极倡导教师自主发展、合作发展。

  四、校本培训的主要任务

  校本培训工作要围绕强化师德教育、培养教师现代教育理念、着力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幸福感。要根据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需要,紧密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内容。

  1.科学制定规划和计划。各校要结合学校现状和发展定位,分析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成绩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校本培训年度计划,明确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健全教师培养发展机制,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下,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诊断与评价,明确教师专业发展路线图,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

  2.加强教育理论和政策学习。各校要结合每年度全县教师暑期全员专题培训及日常政治学习活动,有针对性地学习教育理论和政策法规,了解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熟知教育规划纲要相关内容,掌握教师专业标准。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使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扩展教育视野,转变课程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学生观和学习观,逐步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教育理念。

  3.提升教师基本技能和综合素养。要与教学研究紧密结合,加强“教材与学情分析、课堂教学设计、学习方法指导、学校美育、学生成长性评价”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教学的基本技能和综合素养;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引领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积极探索学科教学创新、德育工作创新和管理工作创新,促进教师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5.强化教师自我发展反思。要加强对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行为、教育教学个性、教育教学科研、自身发展问题、立德树人工作等方面的反思。通过反思查找问题与差距,基于问题制定不同层次的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计划,提升教师自我发展意识,增强专业发展的内驱力,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6.发挥骨干团队示范作用。要发挥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的作用,重视骨干教师培养,重点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升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发挥骨干教师在校本培训工作中的骨干、带动和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促进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团队建设的方法、途径,鼓励、支持名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建立学区内或本校内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团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探讨与专业提升,促进校本培训多元化。

  7.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在重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同时,高度重视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关注教师的生存状态,强化教师的专业意识,探索专业成长的途径,通过对教师幸福感与压力的原因分析,寻找切实可行的方法与策略,引导广大教师摆正心态,调节压力,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校本培训的具体措施

  1.校本培训要求每月学习4学时,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外出学习、名师讲堂和结对帮扶等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学校自定。集中培训每两周不少于1学时。

  2.集中培训计划的制订要达到“五定”要求,即定集中培训时间,定培训内容,定达成目标,定项目主持人(主讲人),定研讨题目。集中培训实行本人签到制度。

  3.自学培训计划的制订要达到“三定”要求,即定学习内容,定达成目标,定作业要求。作业形式可以是学习笔记、教后反思、听课记录、教学随笔等。分散自学要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形式由学校自定。

  4.校本培训要求重视区域合作。一是与优质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依据本校实际打破县际壁垒,通过校际、县级合作,为学校的发展拓展互动的空间。二是搭建名师带教平台,本校名师专题讲座、上示范课或邀请片区、县域名师到学校开展送教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三是定期派教师参加各类研讨活动,一线教师全年外出培训参与人数不少于全校教师的60%。

  5.各片区、各学校于3月24日前将校本培训计划表报教育局教师发展指导中心。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根据上报计划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年终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六、校本培训的管理与考核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局教师发展指导中心将切实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组织管理,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培训工作。各学校要按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组织管理,校长是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是决策者、实践者和领导者,要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人员参与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统筹管理校本培训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发展。要认真制定校本培训年度计划,明确培训任务、要求,加强过程管理,重视检查督促和考核。要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建立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对于教师取得的教科研成果、各类荣誉称号,制定具体可行的奖励方案;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保证校本培训的高效开展,促进培训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提高培训的整体质量,构建学习型学校,促进教师学习能力、专业水平、业务素质的持续提高。

  3.加强管理,深化考核。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定期检查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选,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辐射作用,注重经验总结与推广。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评估和督导,将校本培训开展情况纳入教师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4.落实经费,深化保障。为保障校本培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标准足额用于校本培训活动、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资料购置和教育科研课题资助等。各学校要将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实行单列,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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