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执法专项实施方案范文
全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执法专项实施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项制度”落实为保障,按照“依法治理、协同高效、重点突破、巩固提升”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将“一个牢固、二个提升、三个解决、四个明显”目标要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使货运源头违法超限超载和“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普通国省干线超限率控制在x%以内,农村公路限高限宽等保护措施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企业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执法组,在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各矿山、商砼等企业,砂石料场,施工工地以及货运站场等重点货源地广泛宣传,通过执法人员驻点监督、随时抽检等方式加强货物出场出站装载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劝阻和制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流动检查。联合执法组加大对Gxxx线、Gxxx线、Sxxx线、Sxxx线、Zxxx线、Xxxx线等主要干线的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根据其运输规律和特点,不定时、不定点流动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二是严格执法流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全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执法专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共享车辆信息。发现涉嫌超限超载车辆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至就近的称重站(场),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被检测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的,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具卸载通知书并监督其卸载至合法状态后,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具的称重检测单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确认车辆无违法状态时予以放行;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联合执法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和《xx省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运行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热情,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流程,切实提高联合治超工作实效;四是在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违法情节和处罚幅度,尤其对查获的“百吨王”要从严从重处罚,严格实施卸载、记分、罚款和“一超四罚”的失信惩戒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x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x次的货运车辆依法吊销其营运证或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x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xx%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给予停业整顿,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对达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失信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季度及时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有效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巩固“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成果,建立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设施台账,明确设施设置的点位、主体、程序和标准,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日常养护和监管。充分发挥乡镇(村)公路管理所(室)和各级路长及公路沿线群众、企事业单位监督作用,群防群治,有效治理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四)重点路段探索应用科技治超。联合执法组探索应用交警部门现有的视频监控设施,利用自动抓拍功能,加大对重点路段超限超载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按季度集中开展治超行动,每次专项行动原则上不少于xx天。
(二)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公安交警大队要经常协调沟通,统一安排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超限超载治理机制,推进超限超载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重点突出动态监管,巩固提升超限超载治理成效。同时,做好执法案卷和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落实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在县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执法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际,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严格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每月xx日前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报送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业务数据。
(二)严格管理,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格局。联合执法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培训和日常学习教育,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正确引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依托xxxxx、xxxxx服务监督电话服务系统及政府机构网站邮箱等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纠正执法中的违法、不当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紧紧围绕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治理标准、治理措施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加强对我县矿山、煤炭、商砼等企业以及砂石料场、建筑施工工地、物流运输企业和货运车辆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坚持报道社会各界对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的正面反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关心、支持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公路管理所(室)和各级路长及公路沿线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组织作用,宣传爱路护路、治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形成共同保护公路,拒绝超限超载的良好舆论氛围。